(2025年1月第五稿)
(一)引言
目前为止,笔者所知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曾在新化生活的方姓人,除始迁祖方震派衍的方姓群体外,还有:1、《梅山文萃·论梅山文化之渊源》:“先秦时期,梅山…逐步出现了以…方等为主的民族群体…”,《宋史卷四百九十回·列传第二百五十三》:“梅山峒蛮…后有苏、方者居之…”;2、《新化县志》(九五版第158页)载:方姓 “始祖秉忠,浙江淳安县人,唐宣宗大中十三年(859)迁新化圳上。”;3、明永乐年间(1404年左右)明成祖敕谕伍开卫率“七十二户三百员”拔移新化,其中有镇抚将军方来臣;4、历史上在新化任职的方姓官吏,新化县志载,新化建县至今,只有三位姓方的行政长官:A、方世仁,浙江钱塘人,清乾隆三十八年任新化知县(三十九年迁邵阳知县,道光《宝庆府志》有传记);B、方庭瑞,安微歙县人,清道光四年任新化知县;C、方直,湖南岳阳人,民国十八年任新化县长。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地名与方姓有关,如科头的 “方家坳”等, 很有可能过去曾有方姓人生活。以上说明历史上在新化居住生活的方姓人口虽有多支,但除震公后裔外,尚未发现有任何文字记载或口头传说说明其他方姓人有后裔留居新化,近几次人口普查情况也表明目前在新化居住的除震公派衍的方氏外,没有其他的具有氏族规模的方姓群体。而震公裔也只有震公长子继宝公派衍的“圳上方氏”(包括大熊山和白溪东富等的部分村落,下同)目前属新化境内,震公次、三子金宝、国宝二公当时从唐家村迁出时,初居地白马庙仍属新化县境,而现在已属隆回县。因此本文的“新化方氏”是指始迁祖方震派衍的方氏,以继宝公派衍的“圳上方氏”为主体,包括金宝、国宝二公派衍的隆回、新邵等地的方氏群体。然而新化方氏“旧谱”(主要指新化方氏一、二、三修谱)对于震公以上祖源,尤其是鼻祖方阜鸣公上下几代情况的记载比较混乱,与正史资料记载的人物和史实存在诸多矛盾;谱记本身亦矛盾很多,历史真实性和可信度不高。这当然不是先贤们的疏忽,而是当时信息等条件的限制,无法核实“老谱”(指一、二修谱以前的与新化方氏祖源有关的族谱依据)依据,只能叮嘱后人:“今谱内悉遵先代遗传,不敢苟取,不敢私斤,后世子孙有贤能重修者,必将老谱核实,不得阿依偏狥”(摘自新化《方氏重修族谱·谱牒十六条》)。
清代名家邓显鹤公编纂《宝庆府志》时断言:“各姓通谱无一可信”;新化苏氏五修谱主修苏幼申及其好友李抱一(原长沙《大公报》主笔)、谢玉芝(原邵阳图南书院院长、女作家谢冰莹将军之父)等老先生,亦于1933年对“湖南人来由”进行考辨时得出一个结论:“吾邑各姓族谱,多谓由江西吉安、泰和而来,特以旧为蛮地,辱为其民,故多改称来自元明之时”。“殆以蛮为祖先于宗有辱之故也”;更有新化苏氏二修谱主修苏成玉老先生,在“谱序”中告诫族人不要去追溯族源:“夫我族自渡江以前,荒远难稽,则付之不可知焉!”(以上见李新吾、李志勇《从“梅山苏氏”到“新化苏氏”》,原载2010年7月13 日《娄底日报》)由此可见,有如“新化苏氏”,似乎“新化方氏”也是梅山土著苗裔,即上述《宋史》和《梅山文萃》所载之方姓后裔?新化方氏族谱也是在“开梅山”以后历代朝庭对苗裔“严刑峻法”而又“准苗从汉”的过程中,“学汉人的样子修族谱,拉汉人的历史名人凑族源”而形成的?至少目前无依据认定如此。而且,既使新化方氏族谱中存在 “假祖”(假借他族或旁族有名望之祖作为直系祖,或者塑造一位“假人”作为过度祖,这是宋、明时期较为弱小的氏族或者因故逃匿、外迁而不敢认先祖的氏族修谱时的常用手法)也是从江西过来的“老谱”所致。无论如何,作为族谱所记载的祖源人物和事略应当尽量与历史真实人物和史实相吻合。“真祖”也好、“假祖”也罢,只要其在“史海”中存在哪怕是“一滴水珠”,族谱记载就不应与之相矛盾。因此,本文目的并不在于所谓“正本清源”,而是期望对相关正史文献、古籍资料和现代信息资源的研究考证,以新化方氏“旧谱”为基础,并在“确信”阜鸣公为新化方氏一世鼻祖的前提下对景诗公以上祖源作一个重新梳理,使其更加接近于历史真实。
二、有关研考
1、关于一世鼻祖阜鸣公
新化方氏谱尊方阜鸣为一世鼻祖,新化二修谱《方氏续修族谱》(济公派)载:鼻祖阜呜公,字子默,浙江严州府淳安县人,生于北宋雍熙三年(987),殁于庆历二年(1045),“身州签判谓破家灭县门刺史此衰世事古人惟曰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此段意思虽然含混不清,应属谱记经多次转抄、刊录并年久破损造成多处错漏所致。而五修谱称“迄今近千余岁,无从考据,想是阜鸣公身任州签判,寻迁刺史,适际兵燹而德政日盛时,百姓有'乐只君子,民之父母’之颂也”,则更属猜想。据《八闽通志》载:“方阜鸣。字子默。莆田人。秉白之子。嘉定中由特奏名调泉州佥判,时真德秀(1178—1235年,南宋著名的朱子学者、政治家、理学家,时称“小朱子”, 官至户部尚书)为守,阜鸣尝言'灭门刺史,破家县令,此衰世事,古人惟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而已。’德秀击节叹赏。改镇南军佥判。阜鸣宿儒,而兢畏抑损特甚于他人,性清俭,居官秋毫不苟取。德秀每以其仕晚用小为恨云。”(见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编《八闽通志(修订本)·下》第1002页)。该书人物志中所载兴化宋代“士行”类人物仅两位,一位是许抟,“宣和中在太学”,因秦棣犯学规,其兄秦桧为之说情,抟斥曰“事到堂上岂能容私!”,因此得罪重臣而被免官。另一位则是方阜鸣,以其“以人为本”的精典语录和“兢畏抑损”、“秋毫不苟取”的为官行操而成为“士行”类人物,可见方阜鸣是福建兴化、莆田一带的历史名人。
莆田(或称莆阳)一带的历史名人很多,许多名人《墓志铭》或因古墓碑或因作者著作集收录而保存至今。据《福建地区宋人墓志铭》载,墓主:方阜鸣,籍贯:兴化军莆田,卒年:1228.12.8,葬年:1229.10,葬地:城西龟纹峰之阳,出处:刘克庄(1187年-1269年,字潜夫,号后村居士,莆田城厢人。南宋著名的诗词家、文学家,宝庆元年任建阳知县,官至龙图阁直学士)。为此,笔者于2012年7月15日在“国家图书馆”(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查阅了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後村先生大全集·二》(影印本)和四川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後村先生大全集·第七册》(王蓉貴、向以鲜校點本),前者第1229—1330页和后者第三八0五—三八0七页均全文刊录了刘克庄撰写的《方子默墓志铭》,该文亦有上述《八闽通志》所载相同内容。
根据《方子默墓志铭》的记载,方阜鸣生于南宋绍兴二十七年丁丑(1157),于绍定元年戊子(1228)十二月初八日以疾终于家,享寿72岁,次年十月与其妻“田安人”(先六年卒)合葬于莆田城西龟纹峰之阳;方阜鸣一生才学超人,政绩显赫,德行操守更负盛名;历任楚州盐城、泰州海安县吏、泉州佥判、镇南军佥判,“所至上官皆惊曰 :'平生闻方子默,尚在州县乎?’争荐之”,更有真德秀“每以仕晚用小为君恨焉。”故“铭曰:谓才学不足以发身兮,或英妙而奋飞;谓科目果足以得士兮,或华皓而栖迟。七秩非夭兮外郎非卑,其学山海兮所试发丝…”。可见当时的大文豪对于方阜鸣一生的评价是相当高的。方阜鸣的上述精典语录亦原文出自《方子默墓志铭》,经《八闽通志》等历史文献转载而流传至今。现代书籍《莆阳名人谱》亦予引用,并述评:“历史上,每当皇朝进入晚期,多为'乱世’、'衰世’,政失其序,民遭浩劫,'破家’、'灭门’者,历历在目。此刻,皇朝的日子亦不多了。民为邦本,政在得民,殃民祸国者必为民所唾弃,这是一条'铁律’。方公指出,古人认为官员不过是平易近人(即恺悌)的谦谦君子,百姓的父母而己,恰似今所谓'公仆’者也。”(见中国楹联出版社出版、阮其山著《莆阳名人谱》第308页)
以上资料载明的“方阜鸣”虽与新化方氏谱记中的“鼻祖阜鸣公”的生活年代和籍贯相去甚远,但所记载的名、字、官职、德行尤其是流传至今的精典语录相同或相似。足以认定上述《八闽通志》、《方子默墓志铭》等资料所载之方阜鸣就是新化方氏谱记的“鼻祖阜鸣公”,是南宋时期兴化、莆阳一带的名人。
2、关于阜鸣公以上祖源(一)
《方子默墓志铭》载:“君讳阜鸣。曾祖伯通,擢进士第,为兵曹参军。祖于宝,献书释褐,终漳浦尉。父秉白,赠朝散大夫,所谓草堂先生者也。草堂当阜陵时,外台以孝廉荐。传家惟书数厨。…子棫,太学生”;刘克庄著《方景楫(棫)墓志铭》(《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百五十二)亦载:“…讳于宝者…曾王父也。…讳秉白者,号草堂…王父也。讳阜鸣者…赠朝义大夫,父也。…草堂公,余父友也。…朝议公…余先君子友也。”此二处记载明确了“方伯通—方于宝—方秉白—方阜鸣—方景楫(棫)”五代的直系关系。而《八闽通志·卷之五十三·选举·科第·兴化府》则载“…方安正伯通之子…”。《大明兴化府志》、清《莆田县志》、《莆仙方氏宗谱》和《莆阳进士录》(见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林祖泉编著《莆阳进士录》第131、160页)等亦有“方安正 方佰通之子,莆田县人”、“方于宝 方佰通之孙,兴化县人”的记载,显然是以《八闽通志》为依据的。这里的记载与《方子默墓志铭》中“…曾祖伯通…祖于宝…”明显矛盾。但是,《八闽通志》是由明代黄仲昭(《大明兴化府志》的主要编者)编著的福建第一部省志,于1489年刊行于世,现存于世的原本仅北京图书馆、湖南师大图书馆各藏一册,笔者目前查到的只是现代人依据原本编纂的修订本。且《八闽通志》原书编著时与方阜鸣的生活年代相差200余年,关于方阜鸣祖源世系的记载只能以间接资料为依据。而方阜鸣与刘克庄之父“同研习”,与刘克庄“受教四十余年情谊素笃”;刘克庄与方阜鸣系世交,关系甚密,交往时间亦很长。因此,刘克庄的《方子默墓志铭》应该是记载方阜鸣祖源世系最直接、最原始的古籍资料,其可信度最高。同时,墓碑或墓志铭记载的世系本身就具有家谱性质,尤其是在“断谱”的情况下,往往是以墓碑或墓志铭为“续谱”依据的。因此应以《方子默墓志铭》记载的为准。虽然前述资料记载方佰通元丰二年(1079)进士,方于宝绍兴十六年(1146)进《风骚》100卷,前后相差65年,似乎相隔时间有点长。而黄公度(1109~1156,字师宪,号知稼翁,南宋莆田人。绍兴八年进士第一,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后被秦桧诬陷,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桧死复起,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知稼翁词》)作有《挽方宋贤于宝四绝》二首(见黄公度撰《钦定四库全书·知稼翁集卷下》),说明于宝公在进《风骚》以后不到十年即去世(1146年进《风骚》后至1156年黄公度歿前),即于宝公进《风骚》时已近暮年。假如伯通公28岁中进士,于宝公58岁才进《风骚》,则父子相差37岁,也是符合常理的。因此,亦不足以推翻《方子默墓志铭》的记载。此外,也有现代文献如《莆阳历代藏书家传略》载:“三十、方秉白…祖伯通…父子宝(名于宝)”,也是以《方子默墓志铭》为依据的。
宋代莆田人(嘉定十年-1217进士)李俊甫著《莆阳比事》卷六载:“方于宝家有三馀斋,聚书数万卷,绍兴十六年应诏进风骚大全集一百卷,补功迪郎。其族祖梅州渐尝谓:闽人无资产,特以为生者读书一事耳”。清·李清馥著《闽中理学渊源考·卷八·徵士方直甫先生秉白》:“方秉白字直甫莆人隐居教授…孝宗朝以孝亷荐不起…修莆阳志有草堂文集”。《莆田市志·卷四十四人物》(2001版)第二章人物表第三节文进士名表:方阜鸣,莆田县人,嘉定元年(1208)进士,镇南军佥判;方景楫,莆田县人,端平二年(1235)进士,福清(现为县级市,地处福建东部海边,属福州市代管)知县。《宋代莆阳书话—方氏藏书》(李晓花著,原载《四川图书馆学报》2008年6期总第166期)载:“于宝孙阜鸣, 字子默, 嘉定元年(1208) 进士, 积阶朝散郎,赐绯鱼袋,刘克庄任建阳县令,阜鸣自江右归, 方留钱千万布坊书”“阜鸣父秉白,字直甫,号草堂,与从弟秉俟隐居教授,孝宗朝监司以孝廉荐,不起,后以子阜鸣恩赠朝散大夫…”。
上述《方子默墓志铭》、《八闽通志》、《莆阳进士录》和《宋代莆阳书话》等古籍和现代文献资料的记载,充分说明了方伯通—方于宝—方秉白—方阜鸣—方景楫(棫)五代的直系关系及其基本情况。足见此五代祖在当时是具有相当名气的人物,与莆田方氏其他名人一样,“藏书”和“科第”系其发家、传家之根本;亦说明了方阜鸣祖籍在福建莆田,属莆田方氏。
甫田方氏不仅是当地巨族,而且在中华方氏的迁徙、发展史上和中华民族文化发展史上均具有重要地位。尤以两宋时期的“藏书”和“科举”著称:“莆田方氏科举盛况空前…两宋方氏有28对父子、26对兄弟进士, 进士多达132人… 莆田历史上6大藏书楼中有3座是方氏所建的。宋朝方氏出名的藏书楼有:方氏望湖楼、白杜万卷楼(藏书五万卷以上, 是当时全国最大的藏书楼)、方万一经堂、方渐富文阁、方于宝三余斋…由于科举盛况, 很多族人在外为官,后裔遂定居他乡异地…”(见互联网《百度百科·方》)。宋代莆田人方大琮(1183年-1247年)撰《述莆方三派聚族》(《铁庵集》卷三十二):“莆之方,其派三,吾长史一派, 自长官(歙人方廷范,唐昭宗大顺二年登进士,受赠金紫光禄大夫,百姓尊称为'长官’,所生七个儿子中除七子仁杰外,其余六子均为朝中重臣,故称“六桂方氏”,唯仁杰后裔居多)始…”,“白杜一派,其谱以为唐末名闳之后,或传以为长官遗腹子…”,“方山一派拆为大松之凤坤,为山屏,为叱石,为伯俊…”,“龙井则自叱石出…。三派之谱皆以紘为远祖…”。《莆阳比事》卷一亦载:“方山方,五代长史叔达之后…”。简杏如著《宋代莆田方氏家族的婚姻》载:“方山派,为唐泉州刺史方叔达之后,居莆田之方山,后子孙分支居于城内外,仅龙井一支存有一些资料,是莆田三派中较弱的。”“龙井的方阜鸣,在中进士以前已享有文名,淳熙庚戌(南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选补太学生, 以礼义廉耻谓四维命题,莆田即由他奏赋第一,天下之士诵习其文”(见1999年12月《台大历史学报》第24期P260、261)。上述古籍和现代文献资料的记载表明:以阜鸣公为一世鼻祖的新化方氏,源自福建莆田方氏方山派龙井支系,属五代时方叔达之后。
3、关于阜鸣公以上祖源(二)
宋·蔡襄(1012-1067)撰《光禄少卿方公神道碑》(钦定四库全书《端明集》卷三十七):“方姓周方叔之后,东汉紘避地丹阳因居歙县,世为豪长,唐泉州刺史取述者,紘之苗裔,歙睦最近。公之六世祖唐季之乱由睦州徙家泉州兴化县。曾祖讳京,仕伪唐为清源长史。祖讳守禋,漳州漳浦县主薄…父讳鼎…徙为莆田人,累赠工部侍郎。公讳偕字齐古…至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终于家,年六十四…母王氏赠太原郡太君,妻陈氏封安定郡君…子四人:浃漳州长泰令,洽…早亡,沃太常寺太祝…泽郊祀…”。从以上《述莆方三派聚族》、《莆阳比事》和《宋代莆田方氏家族的婚姻》等资料记载的情况看,该碑文中“泉州刺史取述者”似乎就是《宋代莆田方氏家族的婚姻》中的“泉州刺史方叔达”。但是碑文中的京公“仕伪唐(唐未的唐朝朝庭已名存实亡,史称“伪唐”,即“五代”的初始时期)为清源(唐圣历二年析莆田西部设清源县,后改名为仙游县,历属闽、泉洲)长史”,则与《莆阳比事中》的“五代长史叔达”更加接近;而林毓莎著《宋代莆田六桂方氏家族及文学考证》(原载2015年四月第37卷第2期)亦称:“其后裔方叔达,官闽州长史,后居莆田方山,为方山派入莆一世祖”,亦说明方叔达系“长史”(唐代刺史下设长史,为刺史佐官)而非“刺史”(唐代刺史与太守同,为州、郡的军政长官)。则京公与叔达系同一人,“唐泉州刺史取述者”则另有其人。因此,以采用“京公,字叔达”之说为宜。并且也不影响方偕公系叔达公之后、叔达公系方纮公之后的认定。
《莆阳比事》卷一还载:“百俊方,侍制偕之后,与叱石方山同出”。结合《述莆方三派聚族》记载的“方山一派拆为大松之凤坤,为山屏,为叱石,为伯俊…”,“龙井则自叱石出…”,足以认定《方公神道碑》碑主方偕公系莆田方山派龙井支系之直系祖。方偕公是北宋后期的一位具有传奇色彩和辉煌政绩的朝庭重臣。关于方偕公的史略功德,除《方公神道碑》的记载外,还有《宋史·列传三十六》、《八闽通志》、《大明兴化府志》、《清·莆田县志》等多种史籍资料有详细的记载。
现代文献《莆阳历代藏书家传略》(黄祖绪著,莆田侨乡报—莆田乡音网2016.5.16发布)载:“方于宝,字正子…系出方山…鼎七世孙(六世孙安正),鼎之曾孙孝述,治平四年(1067)擢丁未科许安世榜进士,授广州推官。孝述传伯通”。大凡著文立论者都注重立论依据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现代研究莆田方氏世系的学者宗贤,大多以名家墓志碑记、科考(进士)红榜和藏书家名录等原始古籍资料为依据。该论断的具体依据如何,笔者尚未能详考。但据《莆阳比事》载:“…方偕孙,中丞…”(见卷一·九);《大明兴化府志》卷之十七·礼记·宋诸科载:“(神宗熙宁三年)方伯通,孝锡从子…”;卷十二选举:“(皇祐五年)方孝锡,给事中守殿中丞…(治平四年)方孝述,孝锡兄,广州推官…(元丰二年)方伯通,孝锡侄…”。这些古籍资料的记述表明:中丞孝锡是偕公之孙、孝述之弟,而佰通是中丞孝锡之侄(从子),则佰通极为可能是孝述之子。因此,“孝述传佰通”的说法也是有一定的古籍资料为依据的。在目前没有其他依据可考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偕公—浃、洽、沃、泽四公—孝述—佰通的直系关系。但偕公四子中谁是孝述公之父?修纂于二00六年的《莆仙方氏宗谱·方山世系》载:方鼎传方偕、方任,方偕传方泳、方洞,方泳传次彭、次皋、次夔…。虽然《莆阳比事》中多处记载了方泳、方洞兄弟和方泳与次彭、次皋、次夔父子的关系,但是没有一处提到过他们与方偕的关系;而《清·莆田县志》卷二十四方次彭传记则明确记有:“方次彭…偕族孙…”,说明方次彭并不是方偕公的直系谪孙,方偕与方泳也不是父子关系。则《莆仙方氏宗谱》的此处记载亦不足为据。
以上考证可以确定新化方氏阜鸣公以上祖源:始祖雷公…西周叔公…东汉紘公…唐朝取述公…京(叔达)公—守禋公—鼎公—偕公—浃、洽、沃、泽四公—孝述公—佰通—于宝—秉白—阜鸣。姑且把京公以上称为新化方氏始祖,把京公以下至秉白称为新化方氏远祖,则京公系一世远祖。至于各始祖和取述至京公之间还有多少代及其各代的名讳德行等,笔者对其暂时无考。
4、关于二世鼻祖
上述资料对阜鸣祖之子方景楫有了明确记载。据《海峡都市报》2010年6月10日讯:福清发现“祈雨”摩崖题刻群,位于镜洋齐云山(镜洋镇下施村石子垒),“一处…为:'淳祐辛亥三月十八日知县事方棫祷雨至此’…通过考证,方棫是莆田人,字景楫,端平二年进士,淳祐年间在福清担任知县”。《福清市志·宋代县衙》载:方棫,字景辑,端平二年进士,福建莆田人,淳祐年间任福清知县。《八闽通志·卷之三十七·秩官·福清县》:方棫莆田人,“知福清县,爱人下士,尝新学校,创祭器,文章政事俱有可称”(见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编《八闽通志(修订本)·下》第1069—1070页)。刘克庄著《方景楫墓志铭》亦载:“龙井之方特盛于莆,景楫尤秀其出…母田恭人、生母田孺人,景楫年十六魁江东漕荐,俄入太学…调邕州法曹…擢端平乙未第…辟循州州学教授…知福清县、通判临安府,改通判汀州,祐居里需次,宝祐五年八月二十日卒于寝,年六十…配蔡氏继陈氏,皆封孺人。二男:曰隼、曰兴,不幸兴早夭,开庆元年八月五日葬景楫于尊贤里□善院之东者陈孺人与隼也…”。此处对方景楫系方阜鸣之子的一些情况的记载与《方子默墓志铭》的记载亦是相吻合的。因此,至少可以认定方棫字景楫是新化方氏二世鼻祖之一(按照修谱惯例,直系祖的兄弟亦应尊为同派世祖)。
新化方氏谱载:“第二派庆二郎,阜鸣公之子,字吉度,宋景德四年丁未(1008)八月二十一日生,任鄱阳县丞,民歌曰德政无双…配氏宁…生子二:念七郎、念十郎。”(见清、洪房《方氏续修族谱·世系图》)这里记载的情况与上述古籍资料尤其是《方子默墓志铭》、《方景楫墓志铭》记载的阜鸣公儿子的情况极不相同,不仅是名字和生活年代相处太远,其他情况也不吻合。但也有共同之处:1、都是阜呜公独子,没有阜鸣公其他儿子的记载;2、曾经都是县级主要的“朝庭命官”,而且政绩突出;3、都生育有二个儿子。那么,有没有可能新化谱记的庆二郎公与景楫公实际上就是同一个人呢?
南宋是中国社会经济兴隆、文化发达和科技进步的时期,南宋中期也是莆田方氏发展的鼎盛时期。此后方氏后代居于莆田者渐少,莆田方氏逐渐由盛转衰:一是因为地方的变乱及“北人”的南侵,导致方氏后人为抵抗或躲避战乱而大量外迁;二是因世代久远,家族的兴旺致人口的自然增殖,为寻求更大的生存空间而大量外迁;三是因科举盛况空前,大量的方氏后人异地为官而占籍他处。事实上在景楫公任临安府通判转承议郎、汀洲通判之时,正值兵荒马乱、南宋朝庭岌岌可危之际,在景楫公仙逝(宝祐四年—1257)19年后的1276年,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即被攻占,南宋隨之灭亡。据《方景楫墓志铭》的记载和刘克庄《挽方粹景楫二首》反应,景楫公后半生的仕途似乎并不顺畅,生前生活和殁后丧葬亦比较凄惨,就是刘克庄也爱莫能助。从目前发现的古籍和正史资料看,对于莆田方氏方山派龙井支系阜鸣公家族的情况记载,到景楫公后似乎亦嘎然而止。结合上述“大背境”的分析,阜鸣公的后人很有可能是在景楫公仙逝后即迁离了莆田。无论对景楫公生前故后的政治和道德评价如何,而其在阜鸣公家族发展史上的地位并不是很光彩的,至少不如他的先人。因此后世修谱者为了本族的整体利益和声誉而以“假祖”饰之。由此看来,新化谱记的二世鼻祖庆二郎公,很有可能就是《方景楫墓志铭》等古籍和正史资料记载的景楫公。且兄弟合一不致于“弃祖”,亦更加符合“假祖”原则。在目前没有其他依据推翻这种可能的情况下,不妨采取“存同去异”的方式,将二世鼻祖定位为:方棫,字景楫,号庆二郎。
附:宋·刘克庄《挽方粹景楫》二首
(一)
上世曾通好,君尊昔托孤。
初闻携一束,俄见赋三都。
皆谓终童隽,安知董相迂。
秃翁老无力,爱助尚区区。
(二)
屡荐于诸老,斯人可在庭。
不令客翘馆,仅使直都厅。
史漫存融表,坟犹待愈铭。
西风已萧瑟,哀铎更堪听。
5、关于三世鼻祖
新化二修谱记:“第三派 念七郎 庆公长子(次子为念十郎,据《全族统谱》2007版载,念十郎公后裔繁衍,发派了湖北孝昌、大梧、应山一带方氏)任东阳太守为政严猛郡境肃然宋仁宗八年庚午(1030)四月初六日生壬申(1092)年没葬蛇形山…配戴氏 仁宗九年辛未(1031)五月初十日酉时生庚辰(1100)年十一月十七日午时终…生子二 逢辰 逢宿”。(见清、洪房《方氏续修族谱·世系图》)此处记载的情况与上述考证的各真实人物的情况明显矛盾,且宋元时期的“东阳”属县置,不是“郡境”,也不可能有“太守”官位。查《东阳市志》(电子版)卷二十五第一章第二节“首官”,记载了宋代县令共计99位,其中只有两位方姓,一是方元修,桐庐人,政和二年(1112)任东阳县令;另一位是方猷,天台人,嘉定九年(1217)任东阳县令。均不可能是新化方氏三世祖;同时记载了元代17位“监县”(蒙语为“达鲁花赤”,即监督县伊行使军政权力的掌印官)均为蒙古人,19位县伊中没有姓方的。因此,历史上不可能有一位“东阳”的军政长官是新化方氏的三世祖。
尽管新化谱记存在上述矛盾和疑问,但其对于三世祖是念七郎、念十郎两兄弟的记载,似乎与《方子默墓志铭》中的“子棫,太学生;次真孙,次淮孙”、《方景楫墓志铭》中的“男曰隼、曰兴”并不矛盾。则“念七郎”可能就是“次真”、“隼”,“念十郎”是“次淮”、“兴”,谱上只记其号而未记其名和字。前文提到目前发现的古籍和正史资料只记到景楫公止,查《莆仙方氏宗谱》也没有景楫公以下世系的记载。目前考证新化方氏三世鼻祖,除新化谱本身外,另无其他资料依据。仅能对新化谱记进行一些“核对”,以免“冒充”历史真实的人和事。因此亦只能采取“存同去异”的方法,将三世鼻祖定位为:隼公,字次真,号念七郎;兴公,字次淮,号念十郎。
5、关于阜鸣祖下至景诗公、震公脉络
新化方氏谱记景诗公为阜呜公下第十一世祖,震公为第十二世祖,即景诗公以上还有阜、庆、念、逢、秉、昌、曰、学、彝、德十世。而《中华方氏全族统谱》请出了第四世蓬辰和第五世秉忠两代“假祖”,则景诗公成为第九世祖,震公成为第十世祖。
新化谱记:第四世逢辰公号“蛟峰先生”,生于宋庆历七年(1048)“举进士第一官吏部尚书因贾似道秉政乞归力诋似道误国杜门讲学”(见清、洪房《方氏续修族谱·世系图》)。此处记载与贾自道(1213—1275)的生平年代明显矛盾。五修谱将“贾似道”改为“王安石(1021—1086)”,而王安石“罢相被贬”时(1074),逢辰公年仅26岁,不可能官至“吏部尚书”,更不可能“力诋”甚至“乞归”并从此而“杜门讲学”。因此新化谱记本身存在重大疑点,可信度不高。
据《宋史·本纪第四十三·理宗三》、《宋史·方逢辰传》和《淳安县志》等多种史籍资料记载:方逢辰(1221—1291),原名梦魁,号“蛟峰”,宋淳城郭高坊人,少年就读于淳安石峡书院,南宋淳佑年间(1250年左右)中进士第一,理宗亲授状元,赐字“逢辰”,历任知府、国史院编修、提刑、兵部侍郎、吏部侍郎、户部尚书等职,与贾似道同朝为官,因“忤似道意,称疾乞归”,宋亡,元世祖召之,坚辞不赴,讲学于石峡书院等处。现浙江杭州千岛湖石峡书院景区前的塑像原型,即为斯公。目前在上海图书馆发现的乾隆四十九年方之玮纂修的《河南郡方氏宗谱》,和美国犹他州盐城家谱网发现的道光癸卯方印之等主修的《河南方氏族谱》,均系方蓬辰本支宗谱,对这位“状元公”(新化谱记为“进士第一”)的家世亦有明确记载(见余利归《方逢辰家世里居考》)。而且历史上的“状元公”方蓬辰也只有一位,所谓“或许是同名同姓”的说法亦无法解释。很明显方蓬辰不是方阜鸣谪系四世孙,也不可能是新化方氏的直系祖。同时,新化谱之所以对二世、三世鼻祖没有使用“真人真事”,也可能是为了“适应”蓬辰公这位“假祖”而作出的“无耐之举”。事实上“江南方氏”中拉这位“状元公”蛟峰先生为直系祖的还有其他多支,足可见当时“拉假祖凑族源”是普遍现象,亦可见当时修谱者的良苦用心。
新化谱记:第五世秉忠,蓬辰之长子,系浙江淳安迁江西太和的始迁祖,生于英宗三年(1066),殁葬源头山。而四修谱卷首《一明舅翁家传》中则称“五世祖秉忠以巡抚(“巡抚”之名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明朝的巡抚非地方官,清朝巡抚是一省最大的军政长官)宦籍江西”。虽然谱记本身看不出什么矛盾,但与前述阜鸣公、蓬辰公等真实人物的情况明显不相吻合。而秉忠公“以巡抚宦藉江西”之说,则更与历史不符。至于是否确有“秉忠公”其人及其与新化方氏祖源的关系,目前亦无资料考证。而《新化县志》记载的“始祖秉忠”,绝非新化谱记的“秉忠公”,但也不能排除唐代曾有一位“方秉忠”迁入了新化,只是这位方秉忠公与新化方氏祖源毫无关系。且阜鸣公下其他支系如孝感尧一公支系、贵州“赤习仁”三县良玉公支系等,均未将秉忠公作为其直系祖,独我新化方氏仍将其列为直系祖,亦缺乏足够依据。
在当时的政治、道德环境和条件下,修谱先贤们为了本族的公共利益和声誉选用“假祖”修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今天这种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的情况下,仍然在族谱中保留着明显的“假祖”,将有面对“假祖”真后裔的尴尬,亦有悖于当初修谱者的初衷,更加心辜负和违背了我新化方氏先祖先贤们关于“后世子孙有贤能重修者,必将老谱核实,不得阿依偏狥”的期望和告戒!
6、关于阜鸣祖以下几代的生卒时间
上述史籍资料(不含谱记)中记载的京(叔达)公—守禋公—鼎公—偕公—浃、洽、沃、泽四公—孝述公—佰通—于宝—秉白—阜鸣—方景楫等十一代祖的生活年代是互相吻合的。而新化谱记阜鸣祖的生卒年代与上述真实人物的生活年代矛盾很大,且按新化谱记阜鸣祖至五世祖“秉忠”的出生仅相隔78年,平均约20年出生一代;而从六世祖昌隆至十世祖德位的出生则相距173年,平均约43年才出生一代。二者比较,亦不可思议。如果从前者请出逢辰、秉忠两代“假祖”,则平均每40年出生一代,与后者基本相当,但仍然是庆二(景楫)、念七、昌隆三代的出生年代早于真实的阜鸣祖的出生年代,且真实的阜鸣祖至德位(请出逢辰、秉忠二世后为阜鸣祖下第八世,谱记为南宋咸淳六年1271年生)的出生年代只差114年,平均16.3年出生一代,均不太符合自然常理。唯谱记景诗公(谱记为德位之子,新化方氏之湖广始迁祖)生于元大德九年(1306),与真实的阜鸣祖出生年代相距149年,平均每18.6岁出生一代,似乎更接近或基本符合自然常规。综上所述,新化谱中关于鼻祖阜鸣公以下至德位公的生卒年代记载,与上述考证的方伯通、方于宝、方秉白、方阜鸣、方棫(景楫)以及方逢辰、刘克庄等真实人物的生活年代矛盾甚大,而谱记本身又不能自圆其说,故新化谱对列祖们的生卒年代的记载亦存在重大疑问。在目前无法考证确凿的情况下,宜以“生卒不详”代之。正如新化方氏二修谱之修纂先贤们所说:“谱内祖宗生殁年庚未详,因家谱履历兵燹而失其真,我辈不得妄注,非损费也”(见《方氏重修族谱》谱牒十六条)。
新化方氏族谱之最大的“失真”也就在于对各位列祖列宗生卒年月记载中存在的疑问,究其原因至少有二:一是“假祖”所致;二是新化族谱形成过程的特殊性所致。新化方氏于清雍正三年(1725)一修族谱时,距震公始迁新化已360年左右。对于景诗公、震公及以下的派衍情况和祖宗名号、生卒时间等,或许有手写家乘或墓碑等作为修谱依据,没有的或者被毁损了的则只记名号和其他可知情况(有的名号都可能是依据排行派语拟制的),不记生卒时间(事实上《方氏重修族谱》中就有相当部分没有记载生卒时间的,如斌房始开祖文斌公即是如此)。而对于景诗以上至阜呜公的祖源脉络的编纂依据又是什么?据传是材房裔文林公(1556—1601)于明代在江西为官时“抄来之谱”。而这“抄来之谱”是正谱还是普通家乘?修于何年载至何代?真实性如何?又如何与景诗公、震公对接的?均无从考证;且一修谱与文林公抄谱时也相距约130年,130年的碾转保存造成的破损、时过境迁造成的理解歧义,则更不可估,也造成了新化方氏族谱的部分“失真”。
三、参考结论
1、新化方氏祖源
新化方氏属福建莆田方氏方山派龙井支系,源自浙江淳安。新化方氏系宋未元初之际从福建莆田迁江西太和,再于元未明初迁湖南新化。福建莆田方氏方山派常用姓联:“丹水家声大,方山世裔昌”。
2、始祖
中华方氏得姓始祖雷公 字天震,神农氏八世炎帝榆罔之长子。因蚩尤作乱,炎帝榆罔授权太子雷与轩辕氏合兵破蚩尤于涿鹿,平定中原。榆罔弃帝位后南遊,“遍尝百草”以救苍生,终葬于湖南长沙(即茶陵“炎帝陵”)。雷公本可继帝位,但推而不就,“崇让”轩辕,即为“黄帝”。雷公被封为左承相,封地方山(今河南禹州),子孙后代以封地为姓。故新化方氏堂号为“河南堂”。
西周方叔 雷公63世孙(见互联网“360百科”)。周宣王时先征淮夷,击退北方“猃狁”的侵扰;再率三千战车南征“荆蛮”之反叛,立下赫赫功勋。为周朝中兴之大功臣,史赞“壮猷元老”。《诗经》中有《采芑》篇赞其功德。
西汉方紘 叔公之后,汉司马长史,官拜汝南尹。因王莽乱,挈家溯浙而上,避居歙之东乡(今浙江淳安),为江南方氏始祖。
唐朝方取述 紘公之后,唐泉州刺史。
3、远祖
远祖一世:京公 字叔达,唐泉州刺史取述公之后,唐未五代初任清源长史。传守禋
远祖二世:守禋公 京公之子,漳浦县主事。有诗三百篇,曰《仙岩集》。传鼎
远祖三世:鼎公 守禋公之子,太平兴国(北宋太宗年号,公元976年—984年)时初仕陈洪进,因佐洪进《纳地表》有功,朝廷赠工部侍郎。配王氏,赠太原郡太君,生子:偕
远祖四世:偕公(992—1055)字齐古,鼎公之子。北宋名宦, 从小聪明,“谨厚孝友,笃志古学,尤明典礼,爱惜芳时”。十四岁能为文,莆田县令薛奎(官至参知政事)甚器之。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二十岁时,在科考考试中作《铸鼎象物赋》,为时人所推崇,擢进士第,授福清知县。性善饮,酒后聪敏过常,部属趁其醉时偷懒不理事。醒后竟事事清楚,部属惊异,从此再不敢偷懒。今福清市海口镇瑞岩山上,保留有偕公的摩崖题刻《游瑞岩》:“层崖闷灵胜,林密市声遥。远树多苍郁,空山自寂寥。丘荒伤义鹿,序改感鸣蜩。复笑丹成晚,何年度石桥。”升任温州军事推官。大中祥符九年(1016),温州闹饥荒,百姓因之纷纷从军,而州官不敢擅自招募。偕公以“民迫流亡,不早募,将聚众为盗矣”,建议提点刑狱吕夷简赶快募民为兵,避免了骚乱事件发生。再调任涟水军判官,当地有浮屠(佛教徒)人曰娄道者,能以术却寒暑,惊眩民俗。所至受施金缯无量,其徒以高资为奸横。偕公下令密捕,一夕辄病死,没收其财物并且驱逐其党翼。转运使梁楚闻公才能,每委以难事,固而保荐。乃调汀州推官。时建安多讼事,积牒数千。原泰州司理参军唐肃改任江南东路转运使,知道偕公有才干,以建安多讼,命公摄事。偕公秉公办案,铁面无私,尤晓狱事,不施鞭朴,谆谕理道,民胥向化,所办积牒,旬日而清。累迁屯田员外郎。天圣初,任御史台推直官。时有澧州逃卒至民家为佣人,一日竟诬告主人祀魔驰神,杀十二人祭祀,州府闻报逮其族人三百人,久不能决。方偕被诏勘实,令卒报以所杀人姓名就验,逐一核实,水落石出,纯属诬告,逃卒被处死。宝元元年(1038),李元昊即位为大夏皇帝,建立西夏国。设十二监军司,与宋朝爆发战争,夏军连胜。其时元昊寇塞门,鄜延副总管赵振逗挠不出救,诏令偕公前往处理此事。偕公经过现场观察后奏上,兵寡不敌,轻易出兵会全军覆灭。军情属实,朝廷也就不加追究赵振之过,免于死罪。而后偕公为开封府判官,奉使安抚江南东西。改任盐铁判官,迁兵部员外郎兼御史知杂。判大理寺,赐金紫,纠大臣之不循礼法者数人。升三司度支副使,擢天章阁待制、江淮制置发运使、知杭州,除刑部郎中。为三司监铁判官时使契丹,契丹每宴请宋朝使臣使用的酒器中最大者,剖大瓠留一半,可以盛酒三升。宋朝前后派出的使者都不敢饮,唯偕公端起大瓠一饮而尽,却未醉倒。契丹国王惊讶,愈加尊重,赠其名马,并命名该酒器为“方家瓢”。偕公亦因此而名闻朝廷内外,朝中之人每次宴会必请之。后因“喜饮酒,至酣宴无节”而暴中风卒,年六十四。以太常少卿分司西京,官终光禄寺卿。偕公“清严明敏,文理密察,省府行事,后以为法”。妻陈氏,封安定郡君,秘书丞讳靖之孙女。子四:浃、洽、沃、泽。女七:适刘孝先、陈励、王拱、宣州泾县尉郑伯斋、福州连江县尉李昭文;时二女尚幼。
远祖五世:浃公 漳州长泰令;洽公,早亡;沃公,太常寺太祝;泽公,郊祀掌坐。
远祖六世:孝述公 偕公之孙。北宋治平四年(1067)进士,广州推官。传佰通
远祖七世:伯通公 孝述公之子,福建莆田人,南宋元丰二年己未(1079)“诸科”,擢进士第,为兵曹参军。传于宝
远祖八世:于宝公 伯通公之子,宋代著名的福建莆田方氏藏书家之一, 家有 “三余斋”,聚书数万卷,绍兴十六年( 1146) 应诏进《风骚大全集》一百卷, 补迪功郎。任漳浦县尉。传秉白
远祖九世:秉白公 字直甫,号草堂,于宝公之子。隐居教授,系见诸文献记载的南宋莆田方氏藏书家之一,宋光宗绍熙三年(1192)与修“绍熙志”(莆田县志),所著“草堂集”收入“绍熙志”。赠朝散大夫。传家惟书数厨。传阜鸣
4、鼻祖
一世鼻祖:
阜鸣 字子默,秉白公之子,福建莆田人,生于绍兴二十七年丁丑(1157),卒于绍定元年戊子(1228)十二月初八日,次年十月葬于莆田城西龟纹峰之阳。阜鸣祖少时以文著名,南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选补太学生, 以“礼义廉耻谓四维”命题,莆田即由其奏赋第一,天下之士诵习其文。初任楚州盐城、泰州海安县吏,才学超人却“不以雅士胜流自居”,“勤民忧职”而政绩显赫,所至上官皆惊曰:“平生闻方子默,尚在州县乎!”争荐之。嘉定元年(1208)特进士,以朝议郎调任泉州佥判,时真德秀为太守,阜鸣祖尝言“灭门刺史,破家县令,此衰世事,古人惟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而已。”德秀击节叹赏。后改任镇南军佥判。阜鸣祖“宿儒,而兢畏抑损特甚于他人,性清俭,居官秋毫不苟取,德秀每以其仕晚用小为恨云。”阜鸣祖一生好书好友,是宋代著名的莆田方氏藏书家之一,与南宋著名的诗词家、文学家、政治家刘克庄系同乡世交,在刘克庄任建阳县令时,年近“古稀”的阜鸣祖尚倾其积蓄“留钱十万”,委托刘克庄购买建阳书坊的木刻本书籍。刘克庄为阜鸣祖著有《墓志铭》,收录于《后村集》卷三十七和《后村先生大全集》第一百四十八卷。铭曰:“谓才学不足以发身兮,或英妙而奋飞;谓科目果足以得士兮,或华皓而栖迟。七秩非夭兮外郎非卑,其学山海兮所试发丝。乌虖后人兮,征此埋辞。” 配田氏,继配田氏,生子棫。
阜高 阜鸣祖之弟,莆田县人。嘉定四年(1211)正奏名进士,任衡州法掾。刘克庄有诗作《送方阜高赴衡州法掾》:“仕不论高下,丝毫要及民。君其守三尺,古有活千人。岳树侵云杪,江蓠满水滨。楚芳饥可荐,切莫叹清贫。”生卒配嗣未详。
二世鼻祖:
棫(公)字景楫,号庆二郎,阜鸣祖之子,生于南宋庆元三年(1198)。棫公少年才盛,“年十六魁江东漕荐,入太学,以荫为邕州法曹。”端平二年(1235)进士,与阜呜祖父子合为宋代福建莆田方氏家族28对父子进士之一。授循州教授,“尽心客授,教育有法,邕循士民,至今称之”。理宗淳佑年间(1235—1252)“知福清县,爱人下士,尝新学校,创祭器,文章政事俱有可称。”并亲临齐云山为民“祷雨”,留有“淳祐辛亥(1251)三月十八日知县事方棫祷雨至此”的摩崖题刻,至今尚存。迁临安府通判,改汀州通判。宝祐五年(1257)八月二十五日卒于寝,寿六十岁,秩止承议郎。开庆元年(1259)八月五日葬于尊贤里继善院之东。配蔡氏,继配陈氏,皆封孺人。子二:隼(次真)、兴(次淮)。
三世鼻祖:
隼(公) 字次真 号念七郎,棫公长子,生卒末详。配戴氏,生子二:昌隆、昌盛。
兴(公)字次淮 号念十郎,棫公次子,生卒配嗣未详。
四世鼻祖:
昌隆 字复兴,念七郎公长子,生卒未详。配李氏,生子曰韬。
昌盛 字茂芝,念七郎公次子,生卒未祥。配陶氏,生子曰兴,曰兴子学楚,字汉珍,卒于南京庐州府巢县知县任上,配陈氏,随任未归而亡,后裔无考。
五世鼻祖:
曰韬 字文略,昌隆公之子,生卒末详。配廖氏,生子学圣、女一适下敖李正风。
六世鼻祖:
学圣 字公昭,曰韬公之子,生卒未详。配游氏,生子彝麟。
七世鼻祖:
彝麟 字又兆,学圣公之子,郡庠生,生卒末详。配冯氏,生子三:德位、德佳、德儒,女二:长适陶公茂、次适卢天元。
八世鼻祖:
德位 字在公,彝麟公长子,生卒末详。配郭氏,生子四:景诗、景书、景礼、景乐。
德佳 字作山, 彝麟公次子,生卒配嗣未详。
德儒 字学山,彝麟公三子,生卒末详。配冯氏,生子景贤,景贤之子尧一,明洪武初年从江西泰和迁湖北孝感,后裔繁衍,派衍湖北孝感方氏,有后裔方为民等,鼎中华方、雷、邝一脉三姓全族之力,主修《中华方氏全族统谱》,功高盖世,享誉千秋。
新化方氏一世祖:
景诗 字过庭,德位公长子,元大德九年乙巳(1305)闺六月二十五日卯时生,明洪武二十九年丙子(1396)三月十六日申时卒,寿九十二岁。明洪武初年随子越湖广迁新化,系新化方氏湖广始迁祖,葬于新化大阳一都潘洋村(现新化县琅塘镇潘洋村)石子岭丁山癸向,现存墓茔碑记。配魏氏,大德十一年丁末(1307)九月二十二日辰时生,明洪武元年戊申(1368)三月初五日已时卒。生子四:霞、霖、云、震。
景书 德位公次子,生卒配嗣末详。
景礼 德位公三子,生卒配嗣末详。
景乐 德位公四子,生卒配嗣末详。
新化方氏二世(始迁)祖:
霞(公) 景诗公长子,留居故土,生卒配嗣末详。
霖(公) 景诗公次子,明洪武初年迁居湖广黄州黄皮县,生卒配氏末详。有后裔大和公下一支,现居湖南汉寿县毓德铺、南洋嘴、南大湖,安乡县安得乡西河村、芦林铺等地,新化方氏五修谱时归谱为“和房”。
云(公) 景诗公三子,迁居湖广荆州府安乡县,生卒配嗣末详。
震(公) 景诗公四子,天历二年己巳(1329)四月初十日午时生,明洪武二十五年壬申(1392)二月十八日寅时卒, 享寿六十四岁,葬唐家村,现存墓茔碑记。震公原藉江西吉安府太和县早禾渡梅子坡窑前鹅公大坵圳上,至正九年(1349)入营,因军功封万户候,元明鼎革而隐居不仕,于明洪武初年(1370左右)偕父携子迁湖广宝庆府新化县大阳二都唐家村(现白溪镇河思彭家村),是为新化方氏始迁祖。配冯氏,至顺元年庚午(1330)十二月初八日丑时生,随子金宝、国宝迁高坪白马庙(现属隆回县),建文二年庚辰(1400)四月二十三日亥时卒,享年61岁,葬高坪龙奉山。生子三:继宝、国宝、金宝,女一适康茂材,当时亦随震公同迁新化。
作者:方邑。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